新商标法与商标分类表

商标是有分类的,以前我国一直用尼斯分类,但是这个分类表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就象商标法一样,也是随时更新的。在目前的商标法中,我们使用的商标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表的第十版。象第九版本现在已经不用了。

尼斯是法国地名。《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尼斯签订。由于我国已于1988年11月开始使用国际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法。所以我国的分类表也是基于尼斯分类的,目前的最新分类表是第十版,其中共分45个大类,每个大类中有若干小类,一个商标可以在一个大类中选择10个小类,超出10个小类,每增加一个加100元。不过2013年实行的商标法可以跨类。

商标必须有分类,就是你这个商标要应用在哪个方面,这些都是小类,为了便于大家注册商标时选择分类,在这里,我们分享最新商标分类表第十版本,有兴趣的可以去http://yun.baidu.com/share/link?shareid=1421801812&uk=3338830038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