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仅仅只是标商品的,在广告中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中国商标网给大家介绍一下国外的广告商是如何运用商标的。
精明的广告商知道的一些使用竞争对手的商标“主格”用途,一般不认为是侵权。最近,含混而意义模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的“主格合理使用”原则的照明由施华洛世奇公司诉大厦第19,1Specifically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院认为不必要使用的商标本身并不创建混淆的可能性。的裁决是有益的人谁使用他人的商标,其商标使用的另一种,在广告中。
主格的合理使用原则适用于当一个人使用他人的商标指的markholder的产品或服务。例如,一个独立的汽车修理厂,专门从事大众汽车在其广告中使用该注册商标“大众”而犯侵犯商标专用权。比较广告是另一个例子:这是行之有效的,你有一个有限的权利,使用他人的商标时,如实地比较你的产品在markholder的产品。
虽然一般认为,适当的主格使用不构成侵权的的教义涉及到传统的“混乱”测试究竟是一个正确的主格使用的可能性如何,没有一个国家的共识。例如,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处理的学说作为一种替代测试,以评估混淆的可能性,而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把它作为一种防御裁定混淆的可能性。 2Other电路承认的学说,但还没有正式批准任何特定的测试。
普遍认可的一个标志一个适当的主格使用的是“不必要地使用。”即使该商标的使用是需要确定的markholder的产品或服务,使用仍然不被认为是一个“主格公平使用”如果在涉嫌侵权“使用的标志不是必要的”确定的markholder的商品和服务。一些情况下,认识到“没有不必要的使用”状态的标志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使用的字体风格鲜明,或其他设计元素的标志。例如,我们的独立的大众汽车维修店,可以使用“大众”或“VW”的标牌,但它不能使用大众的独特字体的风格或颜色或熟悉的包围大众标志。然而,除此之外,“没有不必要的使用”状态不良的案例法定义。这是施华洛世奇公司的第一巡回涉及的话题。
第19号楼,被告施华洛世奇公司,准备了报纸上的广告,以促进母亲节销售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雕像,它购买了保险公司的救助销售。报纸广告,包括标题,在该注册商标“施华洛世奇”出现在超大,资本化,大胆和独特的字体,和一个声明,在更小的,unbolded字体,任何与施华洛世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