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般都是用在商品上的,当然也有用在服务上的,但是常见的还是商品,这样一来,对商品的分类就非常重要,只有分类准确确,才能做到申请无误,但是有些商品,在某些功能上有类似的。比如果汁与汽水,在用途与功能上就具有重复的特点。还有葡萄汁也是这样,连销售渠道都类似。
其实《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同类的商品不一定是类似商品,类似商品不具有推理的特征,这个在商标申请的时候务必要注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有时一个商标检索,在同类中检索了,还得查看类似商品中有没有。
类似商品,近似商标是必须在商标检索中要区分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