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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莹的商标注册号为3640662,主要适用于:肥皂;护发素;洗涤剂;去污剂;上光剂;香料;化妆品;摩丝;牙膏;芳香袋(干花瓣与香料的混合物)。相关的类似群组为0301;0302;0303;0305;0306;0307;0308。关于更多的:河源商标转让代理公司,与:马球商标。可以直接电话/微信:1303910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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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小贴士:像极了LG的AG是否算商标侵权?
丁先生在某家电城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明明以为是韩国知名品牌LG,回家装好鹿商标图片之后才发现,LG变成了AG。明明长得不像的两个字母,经过一些“处理”后,迷惑了像丁先生一样的消费者。买家觉得这是误导,要索赔;卖家觉得这也是正经品牌,没必要认错。 顺丰.商标; 此事经报道后,引发了网友激烈讨论——商标长得这么像,算不算侵权?要是自己也摊上了这种事,又该如何维德州商标权?记者把这个难题抛给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别说消费者了,就连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的工作人员,也福字的商标在这件事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不能算侵权:已经取得商标注册证,受法律保护 听记者大致讲完丁先生的遭遇后,工作人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他们的“商标库”里找找这个“AG”。都说树大招风,很多大品牌都难逃“一直被模仿”的噩梦,但通常来说,绝大多数模仿的商标是未注册的,一经发现可以按涉及侵权处理。可是,工作人员搜索后发现,丁先生遇到的这个号称韩国品牌的AG,的的确确是经过注册的商标。 系统显示,隶属于韩国乐金电子(亚洲)有限公司的AG液晶电视已经取得了商标注册证,申请日期是2007年10月19日,注册日期是2010年3月28日。“这意味着,这个商标是合法的,并且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李振纲指着查询结果说,城市商标该商标的使用商品主要为电视机、音响连接器、DVD播放机等。“如果没有其他可以确定它侵权的证据,就不能算侵权。” 这话听着没错,有理有法。可是,也有细心的工作人员从系统显示的结果中发现了“异样”。可以算侵权:改变商标部分颜色,有刻意模仿的嫌疑 从显示查询结果看,这个取得商标注册证的“AG”,注册时两个字母颜色是全黑的,和“LG”没那么像。如果卖场里的商品标签上、电视机的包装箱上都印着这个版本的“AG”,那丁先生也未必会看走眼。 可事实是,厂家在实际使用这个“AG”商标时,进行了美术处理——将字母A左撇的一划和中间一点改成了较浅的红色,这就显得右撇的黑色一划特别醒目。这么一改,视觉上这个A就和L非常像了。 “尽管是注册商标,但AG商标明显故意突出其中某一部分,与LG极易产生混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应该算侵权吧?”办公室里有位工作人员持这样的意见。不过,说这话的人显然也没多少底气。“商标法主要针对已注册和未注册商标商标r标识之间的关系,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目前的法律好像还没有明确规定。”他和记者这么说。两种态度,一种现象:法制不健全、违法成本低,纵容山寨品牌打擦边球 据业内人士透露,金华的家电市场上,尤其在乡镇等一些偏远地区,这种“傍名牌”的山寨之风非常盛行。某知名电器公中国商标注册查询司金华分部总经理徐登俊告诉记者,这些“冒牌货”之所以有市场,便宜是最大的优势。“部分消费者贪便宜,明知是山寨货也会买。” 不过,有业内人士不止一次向记者抱怨,有关部门监管不够给力、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合,也给了山寨家电打擦边球的机会。“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商标注册的要求只要不重名就行了,即使是同一个名字,在不同的行业也可以用。就算加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管部门对这种‘傍名牌’的行为处罚力度也很有限。收益大、违法成本低,也难怪一直猖獗不止。”一份提醒:同类产品售价偏差20%,很可能有问题 再说回丁先生这件事上。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王隽认为,问题解决处理取决于商家的态度。“商家主观上存在故意误导,这就是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是商品客观上存在误导,退换货是毋庸置疑的。但能否获得进一步赔偿,就涉及商标是否侵权了。” 另外,王隽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前一定要看准认清,不要贪小便宜,对模棱两可的商品千万不要动心。家电买回来之后,购物合同、凭证、三包卡、发票等要妥善保管,以备维权之需。 也有业内人士提醒,正常情况下如果售价与同类产品市场价的偏差在20%以上,就很可能是有问题的。“购买之前也要细心检查,模仿得再像,商标还是会有一些区别的。” 掌柜建议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好好比对商标,千万不要贪便宜,买到假货可就吃亏了,而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也电缆商标要考虑是否选择全类注册,彻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恒信致远提供专业的商标法律查询,可登入查阅更多知识产权新闻https://www.isbzc.com/news/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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