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中国是注册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标志,谁先注册就是谁的,其它一些国家,比如美国是使用在先,谁先使用就是谁的,现在有一个这样的问题,如果A公司一直在使用一个标志,但是没有注册,后来B公司把这个商标注册了,那么A公司还能不能用这个商标,这个问题,很多朋友第一眼可能就是不能用,如果A公司把这个标志做的小有影响力了,你不让他用,那么是不是不公平呢,所以这里还得兼顾一下使用在先。
这个B公司是无权限制A公司继续使用这个商标的,但是可以要求A公司做出区别,并且在原有的范围里使用。另外,商标的有效期,并不是从商标注册之日算起,而是从商标公告之是算起,商标每十年续展一次,现在是可以提前一年续展了。
还有就是侵犯商标注册权的行为,不只是自己实施,如果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条件的,也算是侵犯商标注册权的行为,所以,大家在很多场合下,不要自己侵犯了商标注册权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