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步力BULI”与“BULL”的相似度

我国知识产权的纠纷案是越来越惹人关注了,侵权事件就像阴雨天一样,不知何时就会深陷其中,因此,如何加强保护伞的作用是目前人们离不开的话题了。

中英文组合商标“步力BULI”的中文步力为主要识别部分,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8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BULL”因存在相似的可能而发生商标纠纷案。

商标

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0条所规定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将驳回申请并不予以公告。然而,经过判定两个英文部分在“音形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效果区别较明显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因此并未构成近似商标的情况。

同时,涉及到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时,如果并没有违反商标法第13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也无法提交充分的证据来证实的,那么提出申述的事项也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