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商标要及早的进行商标申请注册,主要是由于商标有一个时间点的问题会让很多申请人无法占优势。
比如申请人在7月1日当天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欧客”商标,而其他申请人则在7月2日当天向国家商标局也同样提出“欧客”商标的申请,那么商标局在审核时将对7月1号申请的商标首先审核。那么7月2号申请的商标则很容易被驳回。
而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就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对于同一天申请的两个相同商标该如何进行划分呢。大多数人会想到按照时分秒来判断,但是答案是“不”。对于同一天申请的首先要考虑是否存在在先使用的证据,这些证据应提交到国家商标局。
其次,如果两个申请人都无法提供在先使用证明的,那么在30日内的有效期,两个申请人自行协商。如果双方各不相让,则将进行抽签定夺。同时,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共同拥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