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你定”的驳回复审纠纷案

我国商标申请人对于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评委进行请求复审,对于复审不服的可以进行一审,以二审为终止。

北京钱粮科技有限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于是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诉争商标的中文“你定”具有“由你决定”的含义,并且该词汇是指定使用在第43类上包含预定餐馆、酒店等服务时的日常生活用语。那么将其使用在餐厅、旅馆预定、预定临时住宿等服务上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其服务来源的误认和混淆。

商标

其次,我国商标法针对于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而此类用语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容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倡导口号的广告语对待,而经过长期大量宣传使用在该领域经营活动让相关公众能够区别服务的来源的则另行考虑。

最终,钱粮公司由于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建立了唯一对应稳定关系,显著特征不够明显,从而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