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跨类我们是指,将对该商标的保护从其注册类别,扩大到其他类别。
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越强,其跨类保护的范围就越大。那些由胡乱编造的商标,通常显著性都很强,因此,被使用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时,很容易让群众混淆。因此,在较多类别上必须进行跨类保护,这才是企业拥有驰名商标的首要选择。如“海尔”等商标就是例子。
同时,由普通词汇构成的商标,由于自身缺乏独创性,因此显著性较弱,群众很难判断他人在其他类别上使用时是否是复制模仿翻译。如果损害了您的驰名商标的名誉,那就得不偿失了。事实证明,这些商标在某些情况下还是不能受到保护的。
虽然驰名商标知名度较高,但是划分到每个驰名商标当中,其知名度显著的差异还是存在的。其知名度越高,他人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上的使用越可能造成群众的混淆,对此应提供更大的跨类保护范围。同时,对于知名度较小的驰名商标,其产生误导的可能性越小。因此,这种情况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提供跨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