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做商标转让的不少,惯用的做法,就是把这些商标列出来,让客户自己来选择,让客户挑选,这个做法,与卖实物差不多,比如你到家具城,会看到很多家具就摆在那里任人选的。但是呢,对于商标,这样来转让,其实是不走心的,因为商标是无形资产,具有其特殊性。
实际上,客户很难自己挑选商标的,因为商标是无形资产,有类别等各种属性,如果只看商标名好听,可是类别不对,买了也白花钱,用不了啊,另外呢,这个商标转让与实物是不同的,实物,一般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完事了。
可是商标转让不是这样的,商标转让除了买卖双方之外,还要得通过商标局的核准才有效的,不是做合同之后,转让就生效了的,如果没有服务跟上,中间会有很多麻烦的,比如过去就有过没核准的情况,本来商标就是做的服务,所以如果要走心的话,一对一的服务模式更有诚意,客户提出需求,然后由代理一对一的把这个服务做好,这样才能避免很多麻烦,比如公证啊,类目啊,等等,如果这些就挂在那,没有实物,有时真的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