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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

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转让是可以有合同的,但是不是必须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商标转让合同,这个商标也是可以转让的,在商标局的提交手续中,可以不用合同,并且合同里面有可能涉及到价格等等隐私,转让双方可能都不希望别人知道,所以这个合同不是必须的。

但是作为一个交易,并且非实物,无形资产的交易,商标转让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商标局不需要这个合同,但是如果不放心的话,双方还是需要做一个商标转让合同的,不能因为商标局不需要就不做这个合同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中间有反悔或者其它情况,这个合同还是有约束力的。

其实商标转让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别人偷商标,商标的公证也是一样的重要,这个同样不是商标局要收的文件,但是有时商标局为了其它因素,可能会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公证,相对而言,公证有第三参与,安全性还是高一些的。

到于商标转让协议,这个在商标法四十二条有下面一段文字: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浙江商标转让

浙江的商标转让还是比较多的,因为浙江的电子商务发展很快,这些都拉动了商标转让, 浙江省下辖11个地级市,下分90个县级行政区,包括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2个县,1个自治县,有不少城市的经济相对而言,还是发展比较快的,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都是比较有钱的地方,义乌小商品就在浙江,这些商品一多,商标就多起来了。

其实浙江商标转让,本身与浙江的关系不是太大,只是交易的一方有可能是浙江的,商标转让不受地域限制,所以江苏的,广东的,包括东北的商标,都可以与浙江互相转让。

特别是现在网上有担保交易,象淘宝等等,网上安全交易还是有保障的,这样一来,浙江的朋友要商标,可以完全在全国来选,只要选取一家负责任的商标代理公司,其余的都很简单,毕竟如商标转让要多久,商标转让过程中能不能做排他性授权等等,这些还是一对一的做比较好。

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中的价格差异为什么这么大?

首先不管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这个业务中的价格差异是很大的,在实际成交的商标转让中,有一个商标卖了上亿元的记录,也有一个商标只需要几千元的事实。而商标注册呢,便宜的,300就有人做,甚至有人表面上倒贴的都有,而有的商标注册呢,要价可能有上千的。这个价格差异是目前的一个事实。

其实我们常说一分钱一分货,在商标业务中,也是这样的,比如商标注册,因为这里有商标查询,有很多商标的专业服务在里面,图形与文字的查询是不一样的,而类别的选择,还有相似商标的判断,这些其实是很要精力的,如果仔细做的话,一个商标,通过几周时间才能确实下来,这样的要价上千就不奇怪了,而有的商标注册呢,不查询,随意提交,这样的,基本就不用花工夫了,所以自然就便宜了。

以前还有的代理公司,收了钱,不上报商标局,直接给你出个受理书,然后找个理由说下不来的,或者直接给你做个商标注册证,这样的就没有成本了,所谓的低于成本价也就正常了,一张自己制作的所谓证书能花几块钱吧。商标价格
商标转让也是这样的,不同的商标,价格本身差异就很大,就象汽车一样的,有的一辆车要几百万,有的只要几万,不同配置,价格自然就不同了。

共有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区别

商标类型有多种,常见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另外还有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驰名商标,那共有商标和集体商标是属于一种类型吗?两者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区别点

共有商标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的权利。

申请共有商标的主体资格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另同一主体对数个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不属于共有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主要表现特征有以下7点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6)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7)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由上可知共有商标和集体商标是有所不同的,如有需要注册共有商标以及集体商标可以咨询长春恒信致远公司,代办理全国各地商标注册\转让等业务。

注册商标常见的商标疑难问题有哪些?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并不是百分之百成功的,也有风险因素存在的,注册商标顺利情况下是8-12个月左右,那不顺利的情况下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呢?下面恒信致远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注册商标常见的疑难问题:

一、申请提交材料不符合规范。

正确提交文件如下:

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盖有单位公章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③清晰的商标图样,每件商标黑白图样十份(如商标为彩色,每件商标请提供彩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不小于5 X 5CM,不大于10 X 10CM)。

以自然人名义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提供具有商标注册申请资质的文件,如个体工商户执照等;
③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④清晰的商标图样,每件商标黑白图样十份(如商标为彩色,每件商标请提供彩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不小于5 X 5CM,不大于10 X 10CM)。如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还需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商标类别一共有45个大类,1-34类属于商品,35-45类属于服务。

二、商标名与他人近似或禁止注册的商标

商标的禁止条件指商业性识别标志不得用作商标的情形。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形:第一,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第二,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商标法对此采取列举方式进行了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一)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业性识别标记禁止用作商标

修订后的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他人在先权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从各国商标管理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他人依法取得的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域名权、商品化权、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权、包装装潢权等等。

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业性识别标志不得作商标,含有几个具体条件:(1)他人的权利必须在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取得,并且确定地持续存在;(2)他人的在先权利是合法取得的,不能是非法取得或者不是经合法程序取得的权利

(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军旗等标志是国家、政府、军队的象征,用作商标有损国家尊严。另外,涉及全国性政治问题的标法志也不宜用作商标,如全国政协的徽记,中国共产党的党旗、中实国共青团团旗、各国各届运动会的会徽和吉祥物标志等等,不能用作商标以维护这些组织团体的尊严,保持其严肃性。

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在我国目前的文化背景下,具有特殊的特征意义,也属国家的代表和象征。例如,提及“中南海”、“紫光阁”、“人民大会堂”,老百姓都会联想到最高领导集体、国家权力,以至于这些标志代表了特殊的形象具有了政治含义。如果允许将其用作注册商标,无疑会贬低国家、政府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更有甚者会产生政洽色彩的联想。另外如果允许某商家注册独占,也会损害同行业业者间的公平竞争。

(三)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四)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

这两项标志不能用作注册商标的原因是基于国与国之间平等互利,相互尊重,国家对国际组织的尊重。如果经过该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同意,也可以将上述标志用于商标注册,不过实际中这样的例子非常少见。

(五)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如长城标志、方圆质量认证标志,这种标志如经政府官方许可的,也可以用作注册商标。

(六)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的志愿救护、救助团体,在战时救护伤员,平时救助其他受灾者。红十字会的标志是一个红色的十字形。基于红十字会的性质,各国政府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对带有红十字的货物运输、使用红十字的人员的行动提供一定的便利。为保证其顺利地开展救助活动,世界上多数国家禁止将红十字作为商标使用。有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如伊拉克、土耳、阿富汗、摩洛哥等国家,与“红十字会”性质相同的组织是“红新月”,其组织标志为白底红色的“红新月”,同样不允许作为商标使用。

(七)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

禁止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作商标,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各民族的平等对待与尊重。实践中,本条规定可扩大到禁止带有种族歧视性的标志作为商标。有民族性的标志如“支那”等等。有种族歧视性的标志如“黑鬼”、“黑奴”等称呼或形象。

(八)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禁止以该种标志作为商标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现实中使用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作商标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在药品上申请注册”起死回生”、“妙手回春”商标,在钢制打火机上用“千足金”“千足银”作为商标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某一标志用在一种商品上属于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用在其他种类的商品上,则不存在这种情况时,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或者获得注册。例如将“千足金”、“千足银”用于化妆品、服装、蜡烛、家具等商品上,法律不但不禁止,而且还要加以保护。

(九)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禁止使用此类标志作为商标主要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稳定。此类标志有:黄色下流的标志,如入体裸像;有反动色彩的标志,如法西斯的标志、徽章;有伤宗教教徒感情色彩的标志;渲染暴力的标志;宣扬社会丑恶现象的标志等等。例如1996年青岛某酒厂曾将“二房”用作商标,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二房”特指旧社会纳妾的丑恶现象,是对女性人格的侮辱,因此被青岛工商局依法查处。类似的标志还有“潘金莲”、“丫头”、“地主”等非法商标,都曾被依法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甚至不同的地区,道德风尚、社会公序良俗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某一商业性识别标志在一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就可以注册,但在另一国可能会受到禁止。例如,法国伊夫圣洛朗公司的OPIUM(鸦片)商标,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有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获得注册,每年香水销量以百万瓶计, OPIUM(鸦片)已成为世界化妆品业的驰名商标,在多个国家受到保护。1982年OPIUM(鸦片)在中国获得注册,但鸦片是中国近代走向没落的罪恶根源,在中国人心目中是邪恶的代名词,以其作为商标,无异于毒化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虽然该商标已在多个国家获得注册,并成为驰名商标但仍不能改变其违法性,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将其撤销。

(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地名标志指标示自然形态或地理区域的符号,属于社会通用的名称。地名标志缺乏显著特征,可以说明商品产于何地,但是一般不能识别商品的生产或者经营,地名属于公有领域里的事实,同一地区的生产同种或类似商品的经营者往往有多个。如果允许某一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取得对该地名的商标专用权,而禁止其他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使用的话,明显有失公平。因此禁止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商标。但是,县级以下地名或不为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在禁止之列。另外,地名另有其他含义的,也可以作为商标。即地名有表明地理来源以外的其他含义,如“长寿县”中的“长寿”,“黄山市”中的“黄山”,既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又具有其他含义,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并获得注册。

已经注册的地名商标继续有效。这是考虑到已注册的商标经长期使用已有了相当的知名度,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随意剥夺会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例如,上海生产的“中华”牌牙膏,“中华”牌香烟等等均可继续使用。

三、查询盲期

商标盲查期是指国家商标网的数据由于未能及时将近期3-6个月的商标申请情况进行登记录入而导致在查询的时候将查询不到近期3-6个月的商标申请情况,这种情况称之为查询盲期 。

四、商标公告期间被异议

商标公示期异议是指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商标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充分的证明他的商标具有优先权益,那商标就可能被驳回申请。

以上便是商标注册的疑难问题,如遇到商标驳回和商标复审等情况还是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做比较好,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样也可以为您节省钱财和时间,长恒市恒信致远商标是一家从事知识产权13年的老企业,经过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专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品牌链保护方案,包括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版权申请、高新认证等,欢迎来电咨询了解,也可以实地考察!联系热线0431-85633397, 155 9003 2867 。

母婴用品注册商标第几类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母婴行业的前景越来越广阔,再加上婴幼儿用品行业本就属于朝阳产业,于是成为当下热门的创业行业,那么销售母婴用品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呢?经小编查询所知,母婴产品核心类别有以下几类

第3类:母婴日化用品、母婴洗护用品

第5类:婴幼儿奶粉、婴儿食品

第25类:母婴服装鞋帽、儿童服

第29类:牛奶、牛奶饮料

第35类:通过在线网站提供商业资讯,商业信息等,广告,销售

母婴用品拓展类别

第16类:与育婴有关的出版物

第41类:提供健康,怀孕,育婴和儿童护理方面的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

第44类:提供与育婴有关的保健信息

第45类:育婴护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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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标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大家所知获得商标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申请注册;另一种比较简便那就是通过转让的方式了。大多数可能会更倾向于后一种方式,因为现在注册商标的时间较长,顺利情况下也得一年左右的时间,不顺利的话商标注册不一定能通过,所以选择转让商标方式的越来越多,那么转让商标如何选择代理机构呢?

可从以下几点来看

1、代理公司的资质(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2、查看公司网站以及备案情况;

3、是否有正规办公地址;

4、在行业中的口碑(通过查询百度等各大搜索平台以及网友评论了解)

5、服务质量(可沟通了解是否专业以及服务)

6、合同以及报价(正规的代理机构均能出具合同,不能出具合同的肯定不是合法的公司,咨询报价费用是否合理,确定有没有其他隐形费用,在这里小编要给大家提个醒,选择代理机构价格不是第一位,因为市面上有不少资质不过关的代理机构,由于规模小缺乏市场竞争力,往往通过打价格战,以超低价格来吸引客户,如果价格太低肯定不足以维持公司运营,那必会在其他地方盈利的,如存在隐形费用或者捆绑消费等

所以转让商标应当选择信得过的代理机构,有国家认证的机构,会有专业的服务帮您审核商标状态等,让您轻轻松松完成转标,长春市恒信致远是经过国家认证的机构,从事知识产权领域13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过万用户的案例,值得您信赖,欢迎致电咨询155 9003 2867!0431-85633397

商标驳回复审得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并不是百分百能通过,也是有风险因素存在,每年被商标局驳回复审的案子不在少数,那都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我们可以一起来了解下常见被驳回复审的因素

1、商标前期查询不利以及遗漏查询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

2、遇到盲查期因近似商标被驳回;盲查期是指商标局的数据更新延迟问题 ,因为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是3个月以前的,所以存在一定的盲查期,在这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因近似而驳回。

3、 违反强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和禁用条款。

4、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综合上述的原因,商标被驳回后,商标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时间。(收到通知15日内申请复审的,官方审核时间是自申请之日9个月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