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商标就免不了要跟国家商标局打交道,当然由于有了代理,很多注册商标的客户可以不必了解商标局的具体情况,但是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多了解一下商标局的情况还是有作用的。
商标局全称为国家工商管理行政总局商标局,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发后,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及2008年9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各司(厅、局、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设置综合处、申请受理处、审查一处、审查二处、审查三处、审查四处、审查五处、审查六处、审查七处、审查八处、地理标志审查处、国际注册处、异议形审处、异议裁定一处、异议裁定二处、异议裁定三处、异议裁定四处、商标信息档案管理处、变更续展处、法律事务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计算机系统管理处、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24个职能处。下面是示意图:
另外,商标局设有通达商标服务中心。用来提供商标相关服务。
注册商标,最终文章都要到商标局才能办理,自己办理的话,只能自己去商标局,如果请代理的话,代理会把你这一切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