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了解注册成功的商标并不是永久有效的,是有使用期限的,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在中国获得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有效期自国际注册日或者后期指定日起开始计算。 而普遍大多数国家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有效期都差不多相同,除了少数国家例外。
其实国际商标续展与国内的商标续展本质上是一个概念,都是对已注册的商标继续使用向主管部门办理的一种续展申请.
国际续展申请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国单一国家商标的续展,另一种也是我们常说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续展.
根据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的续展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个月内,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的,另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国际局注销国际商标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得以续展 10年。
国际局收到续展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注册簿上登记,予以公告,并将申请寄变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继续对国际注册商标予以保护。
产生的费用由官费和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