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法律体系

在现代商业中,商标不仅仅只是一个国家的事情了,因为一个大品牌,往往会同时在数个国家之间进行交易,这样,就促成了商标的国际化,在国际上,对商标的运用,也是有一定的框架的,国际上的商标法律体系,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个是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体系。这个在国际之间的协调中,这个体系还是很重要的,我国也是这个公约的成员国。在这个体系中,有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1974年,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成为了联合国体系的一个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管理着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其中很多是涉及商标的。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协议书》等等,都由这个体系管理着。

第二个体系就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直接把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了,使得这个体系具有强大的强制力。在这里,商标不再只是协议里的东西,而直接与贸易相关了。

在国际的商标法律体系中,除了上面的这些,还有诸如《尼斯协定》也是常常要用到的,比如我们用的商标分类表,就是根据尼斯协定制定的。我国就是用的尼斯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