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房产交易的人,大多会知道一个搜房网,这个网站在大众中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由于域名的唯一性,网站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多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商标,到底那个才是真正的搜房网商标。
事情有原委是这样的,在很早以前,有一个soufang点com的网站,这个完完全全是搜房的双拼,后来呢,又有一个soufan点com的网站,这个网站做的好象还可以,反正后来上市了。从注册的年份上来看soufang与sofang是同一家公司的,并且早于soufun注册。
再后来,两家网站都各自注册了商标,先是拥有sofang与soufang域名的道杰士于2003年申请注册\”搜房sofang\”的商标。到了2006年商标初审公告的时候,上市公司搜房网soufun对这个商标提出了异议,因为上市了的搜房公司正在申请\”搜房soufun“这个中英文商标。按照商标评审原则,\”搜房sofang”与\”搜房soufun\”这两个商标太近似,不可能两家同时通过,在同一类别,肯定只能有一个商标通过。
到了2009年,商标局认为上市公司搜房网对道杰士的搜房sofang商标异议不成立,但争议还在继续,因为上市了的搜房网对这个商标提出了复审,向商标评审委会员的复审,只有一千多的官费就可以提出。到2012年,也就是3年后,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上市公司搜房网的要求成立。
于是,由于商标争议,官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异议复审裁定。但是道杰士并不服气,认为商评委的事实认定完全颠倒。因为他们家的网站与宣传早于上市公司搜房网,所以于今年,也就是2014年2月13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的一审裁定。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但是对我们的启示却有很多,那就是商标的风险比域名更大,也更接近实际。大家一定要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