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其实是并不少见,你想申请,但是商标局觉的你这个不应该申请,就可能会给你驳回,驳回的理由有多种,类型也有多种,有全部驳回与部分驳回,如果遇到商标驳回,这个时候,要如何办呢,如果你对这个商标名不太在乎的话,或者说这个名字,经过仔细查询后发现确实不能注册的,这个时候,放弃也是一种选择,但是有时候,也可能还有希望,也可能是商标局的不小心造成的,或者自己相中了这个商标名,这个时候,就可以选择商标驳回复审了。
那么商标驳回复审,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这个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你在相应的时间里,没有对驳回作出复审的请求,就视为放弃驳回复审,这个时间,在驳回通知书里一般有的。在新的商标法中的第三十四条是有规定的: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从上面可以看到,这个驳回复审的对象与注册是不一样的,注册的时候,要找的是商标局,而复审要找的是商标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