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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一般谈到的商标,注册人大多为公司,也有个体户的,这些商标比较好理解,在这些商标之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商标,就是由某些组织机构所注册的,这些大多为协会所有,这类商标中,以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比较引人注目。

集体商标为字面上的很好理解,就是这样的商标,属于集体,不属于某个公司与个人。所以这个申请人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并且在申请的时候,要有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这个规则,在申请的时候就要提交的。

而证明商标,就是用来证明商品的,包括商品的产地,质量等等,这个大家见的多的可能是地理证明商标,一些地方有名的东西,是可以申请地理证明商标的,如德化陶瓷,这个商标,就是德化这个地方是有关的,用来证明产品来源于这里,又如江永香柚。这个就是证明这香柚是来源于江永的。

为了管理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商标局在03年发布过一个《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其中一些条款在今天还是有用的。如:

第四条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集体成员,在履行该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这个以前也有一个版本,但新版本出来以后,以前的就废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