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苹果公司在华侵犯专利发明第一案”的蔡耀华诉苹果公司侵犯个人发明专利一案,将于近日尘埃落定,苹果能否还被容许在华进行出售,将会最终一见分晓。2008年,苹果公司被中关村发明人蔡耀华诉上法院,被指侵犯了其个人发明专利 权,违法使用中国人首创的硬盘录音和智能 控制技术。
相对于苹果商标的6000万的和解费用,这个费用很小,但是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却不小。蔡耀华称,经过多年的研究,他发明了一种“智能音频服务器”,并于1996年7月8日申请发明专利,2002年3月20日获得公告授权,专利号“96107031.5”,专利权证书编号“第82672号”。2009年3月17日国家知识产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作出第13065号行政决定,支持苹果公司请求复审委宣告蔡耀华“一种智能音频服务器”的专利权无效。